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96號 被上訴人:林文川: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與你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9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18926號民事判決; 二、林文川自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內(nèi)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清償拖欠的信用卡本金36296.22元、滯納金662.12元、利息4886.7元(利息暫計至2017年7月22日,自2017年7月23日起以本金為基數(shù)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三、駁回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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