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4006號
劉習禹:
本院受理上訴人劉啟軍與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400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