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粵20民終7778號
高志勇:
本院受理上訴人高雄滔與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及你單位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0年04月29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