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2946號(hào) 姜華: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陽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終2946號(hào)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diǎn):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粵2072民初2124號(hào)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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